轉知教育局來文請貴校(園)於111年12月20日至112年1月29日春節期間加強高關懷個案輔導轉介服務,請貴校(園)針對校內高關懷幼生,派員於春節前實施訪視,以確認高關懷學童之受照顧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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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 Jan
轉知教育局來文請貴校(園)於111年12月20日至112年1月29日春節期間加強高關懷個案輔導轉介服務,請貴校(園)針對校內高關懷幼生,派員於春節前實施訪視,以確認高關懷學童之受照顧情形。
| 說明: |
一、依據111年12月7日教育局1110115132號函辦理。
| 二、 | 旨揭計畫關懷訪視兒少專案重點如下: |
| (一) | 運用跨網絡資源於春節期間,及早發掘受到不當照顧或有風險因子之兒少家庭,並立即通報兒少保護或脆弱家庭服務體系介入服務,俾維護兒少之安全及家庭之福祉。 |
| (二) | 教育單位分工為「高關懷個案訪視輔導」,請貴校(園)針對校內高關懷學童,派員於春節前實施訪視,以確認高關懷學童之受照顧情形。 |
| (三) | 訪視期間:111年12月20日至112年1月29日。 |
| (四) | 訪視形式:依據風險指標進行,家訪、面訪、電訪等。 |
| (五) | 訪視後回覆: |
| 1、 | 經學校評估高風險學童數。 |
| 2、 | 訪視個案數量。 |
| 3、 | 訪視後進行保護性或脆弱家庭通報情形。 |